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(0.25%)、交易徵費(0.012%)、政府稅項(0.1%)、轉手過戶費等費用(每張2.5港元)。
- 佣金:交易雙方均須分別繳付佣金給受託證券公司(或銀行)。佣金水平由投資者與證券公司商定,但香港交易所設有經紀佣金的最低數額,每次成交證券公司所收取的佣金應不少於成交金額的0.25%,每筆交易的最低收費由50港元~150港元不等,視每個證券公司具體規定而定。
- 交易所費用:香港交易所交易費用單邊收費率是交易金額的0.005%,證監會所攤占的交易徵費份額為0.005%。財政司司長于2001年3月宣佈,交易徵費增加0.002%,此部分的交易徵費會撥入新的賠償基金,直至基金增至10億港元。
香港交易所向交易所參與者收取交易系統使用費,每宗交易買賣雙方須繳費0.50元。至於交易所參與者會否向客戶收取這項費用,由交易所參與者與客戶商定。
- 政府費用:2001年3月開始,每筆股份交易雙方都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由交易金額的0.1125%減至0.1%。
- 轉手過戶費用
- 轉手紙印花稅:不論成交股份數目多少,每張新轉手紙均須繳納轉手紙印花稅
5港元給政府,由註冊股東(即第一手賣方)負責繳付。
- 過戶費用:不論成交股份數目多少,上市公司都收取新發股票的過戶費用,每張股票收費2.5港元,由買方支付。
招商證券(香港)公司股票交易收費詳情請參閱“業務指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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